
对于不可移动文物,如文物建筑,在修缮、保养、迁移过程中需遵守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。在江苏仪征真州镇的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,关于片区中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出现了争议。有居民反映,项目拆除了真文物,建起了全新的仿古建筑。

记者前往仪征南门大码头项目现场,发现工地用围挡围住,无法进入施工区。附近居民表示,项目建设区域里有一些老房子属于文物建筑,但在建设过程中,这些文物被拆除,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仿古建筑。

据了解,大码头片区位于古运河与长江交汇点,曾是盐运的重要中转集散地,明清时期的商贸十分繁荣。2016年当地启动棚改工作,计划将这片区域打造成商业和地产项目,其中商业部分旨在恢复当时的街巷肌理,再现当年的运河文化景观。

当地文物部门负责人承认在棚改中确实拆掉了许多老房子,但这些老房子并不是文物建筑。施工区域内登记在册的文物共有22处,其中14处为文物建筑,包括3处文保建筑和1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。

记者在项目现场看到,其中有三家文保单位:河西街5号叶氏民居、都会街48-2号民居、商会会馆,这三处都得到原址保护。剩下的1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否被拆除成为关注焦点。一位曾居住在都会街44号的张先生表示,他曾居住的房子就是其中之一。

文物部门负责人介绍,对这些文物建筑的要求是不能拆除、要原址保护,并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启动修缮工作。14处文物建筑分成两个批次进行修缮,每处文物都编制了修缮工程方案。第一批七处文物建筑已经完成修缮并通过验收,第二批七处在2025年启动修缮工作。

然而,在第二批文物建筑修缮过程中出现问题。河西街46号是一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,原居民丁先生展示了施工现场画面,显示建筑几乎被夷为平地。按照修缮方案,这座文物应采用揭顶维修加局部落架的方式,但施工单位采取了全部落架的方式。由于未履行变更手续,这一行为对文物造成了损害。

此外,都会街44号也出现类似问题。施工单位在没有继续上报申请变更方案的情况下,同意下架梁架。调查发现,修缮第二批文物建筑的两家公司虽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,但实际操作中并不专业,存在侥幸心理走捷径,最终导致文物受损。

在施工过程中,监理公司、建设单位乃至文物管理部门都设有相应的巡查巡视制度,但从实际效果来看,监管仍有不足。针对这些问题,文物部门表示,修缮后的文物虽然不可逆,但仍需按原风貌、原工艺、原材质修复。

在项目现场,除了文物建筑,还有许多新建房屋,这些新房是在拆掉原有老房子的基础上建起的,但那些老房子并非文物。相关单位人员解释,这是为打造商业项目而建的织补建筑。

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文物修缮出现的问题再次提醒我们,文物保护无小事。只有多一些敬畏,注重细节,加强监管,才能避免“修缮”变成“修毁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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